辟谣:“关于开展《传染病预防知识》的通知”信息不实

图片[1]-辟谣:“关于开展《传染病预防知识》的通知”信息不实-芒竹博客
5月25日,恩施市圈群流传一则恩施土家族苗族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《传染病预防知识》的通知消息,要求各学校组织学生家长2023年5月25日晚上7点准时观看视频。
经州卫健委核实,州卫健部门近期未组织开展针对中小学生的传染病预防知识讲座。请全体学校和家长们注意甄别,相关培训、会议要以卫健部门正式通知为准。
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第六条规定,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含有“散布谣言,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”的违法信息;第十条规定,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传播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信息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信息内容的管理,发现本规定第六条信息的,应当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,保存有关记录,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有“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”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造谣传谣需承担法律责任。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向恩施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(举报方式:0718-8299092,eszwxb@126.com)如实举报各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。

 

来 源:恩施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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